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办公室《关于开展青海省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青办字〔2025〕15号)要求,在各地区、军地各单位自下而上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复审,拟表彰青海省双拥模范单位50个,青海省双拥模范个人50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反映(工作时间为8:30——18: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
0971-615757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
0971-8258205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0971-6391282
来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
电子邮件:470977871@qq.com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青海省双拥办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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