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现退役军人报到、社会保险登记等11个事项一站式高效办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相关部门构建了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系统,为便于服务对象知晓相关事宜,现将办事指南明确如下。
一、服务对象
依法退出现役并移交我省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二、办理事项
1.退役报到;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4.户口登记(恢复户口);
5.居民身份证申领;
6.社会保险登记;
7.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8.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
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变更登记;
10.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1.预备役登记。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渠道。电脑端登录青海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qhzwfw.gov.cn),手机端下载“青松办”APP或进入“青松办”小程序,注册个人账号,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上申请办理。
(二)线下办理渠道。前往安置地县级政务服务大厅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申请办理。
四、办理须知
(一)未注销户籍的退役军人,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一次性需提交以下材料,填写业务表单,办理相关事项:
1.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2.退出现役证书或部队出具的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3.居民身份证;
4.居民户口簿;
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只针对需要变更医保基本信息业务的对象);
7.户籍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只针对需要变更医保基本信息业务的对象,变更姓名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信息主页复印件;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变更性别、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已注销户籍的退役军人,携带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退出现役证书或部队出具的退出现役证明材料前往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线下开具落户介绍信,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申领,其余事项可转至线上办理。
(三)居民身份证申领因需采集照片和指纹,需前往公安部门办证大厅线下办理。
(四)自2024年3月1日起,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调整为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资金到账时间以实际资金拨付时间为准。
(六)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可前往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即时制卡或通过青海人社通APP线上办理。
(七)预备役登记由退役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40日内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开具的《兵役登记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武部办理。
附件: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附件: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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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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