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

通知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近日,省内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持续上升,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和全体干部职工自身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根据厅领导要求,现将厅系统疫情防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继续严格执行厅机关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所有外来办事人员,统一在一楼临时接待室接待,并由门卫通知相关处室(单位)到1楼临时接待室进行业务办理。

2.厅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近期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宁、凡出省、出宁必报备,严格落实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程序,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感染和传播风险。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做好外出干部返宁后的信息报备、核酸检测工作。外出人员要做好前行、途中和返程后的自身健康管理,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

3.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倡导非必要不聚会、非必要不去人员密集和空气不流通场所。不麻痹、不松懈、不大意,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并督促家人及亲属做好疫情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健康监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完成个人以及家人核酸检测。

4.西宁军事供应站自8月27日起,实行闭环管理,同时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序。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暂时关闭军休活动场所,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感染。要加强军休干部集中居住点军休人员管理,及时掌握了解军休干部外出和返宁情况,关注军休干部健康状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同时要加强消毒杀菌频次,减少人员聚集。

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主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数据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67    ICP备案编号:青ICP备2022000213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525号

建议分辨率:1024*768    建议浏览器IE 9.0及以上版本问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