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近日,安徽省、陕西省、江苏省、福建省、辽宁省、上海市等地相继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和全体干部职工自身健康管理,根据厅领导指示要求,现将疫情防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强来厅办事人员管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督导外来办事人员全程配戴口罩,机关干部职工要与外来办事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并及时开窗通风,保持良好的空气环境,严防疫情传播风险。厅办公室督导物业部门做好来访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同时加强所有办公场所消杀频次。
2.厅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出省、凡出省必报备,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外省的,普通干部职工向所在处室领导和分管厅领导审批,处级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青退役军人〔2021〕1号)要求,向主要领导进行报备。返回前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提前报备行程信息,返回后主动向社区报备,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同时做好前行、途中和返程后的自身健康管理,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根据西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家中有来青返青人员必须落实西宁市疫情防控措施,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做好隔离管控,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社区落实核酸检测、健康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和扩散。
4.全体干部职工尽量减少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和在人群聚集场所停留时间,当好自身健康第一人。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5.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
6.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西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通告,及时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7.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就是接种疫苗。通过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和人群形成有效保护,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员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免疫屏障。
厅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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