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是指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法规政策类
(四)人事信息类
(五)财务信息类
(六)办事指南类
四、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https://tyjrt.qinghai.gov.cn)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五、主管部门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是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邮编:810008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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