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23 15:35 来源:拥军优抚处
近日,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结合省情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关于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永远铭记英雄烈士的牺牲和奉献,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为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烈士纪念设施分级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的新举措和新要求,同时联合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对推进规范管理、实现长效管护、提升综合效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青海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宣教阵地功能,亟需出台《青海省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
二、关于制定原则
《办法》制定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上位法和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注重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着力解决我省国家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审核无明确标准、程序等问题,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运用提供层次分明、内容完备的政策制度保障。
三、关于主要内容
《办法》分五个部分共三十九条。
第一部分,总则。对出台《办法》的意义,烈士纪念设施包含的范围,烈士纪念设施分级管理和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经费保障情况进行阐述和规定。
第二部分,分级保护。明确了省级、市州级、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申报审批方式、申报材料、评定标准,针对不同级别管护要求,明确了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条件,特别是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展陈布展、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规划建设。规定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提出了烈士纪念设施内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要求,对散葬烈士墓集中管护、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用地性质、土地确权、保护标志及标示牌管理等进行具体规定。同时,针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问题,提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要求。
第四部分,管护利用。规定并着重强调烈士纪念设施改陈布展、审批机关、解说词审查制度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祭扫接待服务保障工作要求,明确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责任,设置了监督考核要求、英烈讲解员队伍建设等相关内容,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扩大社会参与度,推动形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合力。
第五部分,附则。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时间。
四、关于贯彻落实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通过会议部署、政策培训、宣传报道、典型引领、督查问效等多种方式,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大力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规划管理维护建设修缮水平,切实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英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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