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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6-22 14:40 来源:厅办公室

日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相关情况予以解读。

一、起草背景

退役军人受党的教育培养多年,是重要的人力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吸引各类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和农村发展,鼓励退伍军人等本土人才返乡担任村干部和创新创业”。在此背景下,去年8月份,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从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育赋能、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保障四个层面明确了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系列举措。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我们认真研读国家意见,主动对接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草拟了我省《实施意见》。

二、基本内容

此《实施意见》包含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了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理论指导、政策依据和目标方向。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提供多样化就业渠道、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加强全方位政策扶持、注重持续性激励引导四个层面,为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制度设计。其中,提供多样化就业渠道,主要是从传统优势产业、特色服务行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四个渠道为退役军人搭建在乡就业创业平台;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主要是从参加涉农专业学历教育、加强新兴产业技能培训、纳入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创新创业赋能工程四个方面提升退役军人在乡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全方位政策扶持,主要是从组织人事、金融财税、产业用地、科技下乡、就业保障五个维度给予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充分的政策保障;注重持续性激励引导,主要是从做好全过程思想发动、加大各领域表彰力度、加强社会面宣传引领三个方面加强表彰激励、宣传引导,激发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信心、热心和决心。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从坚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实施跟踪问效、给予关心关注四个层面为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给予强力的组织支持和周密的跟踪保障。

三、主要亮点

此《实施意见》在严格贯彻国家《指导意见》精神,确保原原本本落实的基础上,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紧贴省情实际。围绕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建设产业“四地”大局,支持引导返乡入乡退役军人积极投入农牧业产业发展新业态,特别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在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方面,给退役军人新手上路提供了特色教育培训,为退役军人有所作为强化了基础政策支撑。二是注重左右衔接。主动与相关行业部门积极沟通,先后参阅《关于印发青海省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7份文件,广泛吸纳有益退役军人在乡就业创业的政策规定,融入了全省乡村振兴“大棋局”。三是政策供给充分。《实施意见》是支持退役军人在乡就业创业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注重最大限度提供政策优待,提升《实施意见》的实践指导。全文共包含58个政策点,其中大部分是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首次提出,特别是五个方面的政策扶持内容,操作性强、有含金量,为退役军人在乡就业创业扫清了障碍、积蓄了底气。

相关内容: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主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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