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青海省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拥军优抚处 2025.05.20 10:15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办公室《关于开展青海省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青办字〔2025〕15号)要求,在各地区、军地各单位自下而上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复审,拟表彰青海省双拥模范单位50个,青海省双拥模范个人50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反映(工作时间为8:30——18: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 

0971-615757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

0971-8258205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0971-6391282

来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

电子邮件:470977871@qq.com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青海省双拥办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