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办关于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有关通知要求,经各地申报推荐,并报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省拟申报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公示如下:
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共和县、门源县、玉树市、玛沁县、同仁市。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9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申报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办反映。
联系电话:0971-6263264
传真:0971-6104605
电子邮箱:58924219@qq.com
通信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省双拥办
青海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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