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征求《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厅办公室 2022.03.01 17:27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征求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我厅起草了《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请将意见建议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331日。

通信地址:青海省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6楼603室

联系电话:0971-6105019

电子邮箱:qhstyjrswt@163.com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31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做好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创造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工作决策部署,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根本,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落脚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工作,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素养,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2025年,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氛围有效形成。全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坚持普法为了退役军人、服务退役军人,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融入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各方面,引导退役军人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领悟法治精神、坚定法治信仰。

二、突出重点内容,扩展普法工作新内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学习重点,作为干部岗前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强化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能力。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和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宪法观念、宪法意识。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助力推动“宪法宣传进军营”,积极营造学法遵法守纪用法的法治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重点阐释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把民法典纳入干部职工学习重要内容和教育培训必训内容,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职责,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开展服务保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本市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以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为主线,把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全系统普法重要任务,引导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深刻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规定、法律责任和实践要求。将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和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重点内容,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活动。以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走访慰问等工作为抓手,集中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宣传热潮,提升宣传影响力。

(七)深入学习宣传涉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围绕安置就业工作,重点学习宣传兵役法、就业促进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服务保障工作,重点学习宣传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围绕褒扬纪念工作,重点学习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拥军支前工作,重点学习宣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围绕依法行政,重点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八)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打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新高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落实“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三个最大”重大要求,重点突出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青海、两次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三江源保护生态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在引导全省退役军人学习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强《长江保护法》《青海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九)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发挥各类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把握重点对象,推动法治素养新提升

(一)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全面加强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制度,对系统工作人员的线上日常学习和年度学习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引导系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岗前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强化任前与任中相结合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确保法治教育培训质量。组织系统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强化以案释法的法治教育效果。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法治培训和执法检查,推动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使守法成为系统工作人员日常行为习惯。

(三)全面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教育。根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引导帮助他们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厅官网官微及时发布通俗易懂的法律解读文章、喜闻乐见的普法音频视频和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聚焦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心关注的问题,精选法律法规制作宣传折页、短视频等向退役军人发放推送。在退役军人接待、活动场所采取悬挂条幅、张贴海报、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在“八一”、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实施方式,开展普法工作新实践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新时代法治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融合发展,大力弘扬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运用好高原红色资源,积极利用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普法宣传阵地,把法治元素融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创新普法内容和传播方式。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建立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加喜闻乐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三)加强普法资源整合运用。在官方网站、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专题,经常性刊播公益普法信息,发挥权威、正向引导作用。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等普法作用。坚持效果导向,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等方式,传播法治公益广告。

(四)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提高以案释法制度执行力,对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密切相关的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培训、优待抚恤、军休服务、褒扬激励等法律问题,通过普法案例、普法微视频、普法宣传栏等方式,开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以案释法等活动,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感受到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学法用法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干部职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积极争创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实现有机融合,拓宽普法工作新渠道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退役军人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调研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的重要节点,同步对新法新规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围绕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面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释法说理,确保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三)把普法融入服务保障。在服务保障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开展普法工作,使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加强释法析理,把服务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六、加强组织实施,取得普法工作新进展

(一)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总体安排,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普法工作领导责任,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定期听取部门开展普法工作情况汇报,落实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计划,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普法责任清单。针对退役军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准确的法律解读,落实普法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三)切实加强评估考核。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评估检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进行提醒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推动落实经费保障。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普法经费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