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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八—”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来源:拥军优抚处

关于做好“八—”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驻青各部队政治工作部(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队要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新时代强国强军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军政军民团结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引导广大军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汇聚起同心向党、携手奋进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磅礴伟力。结合庆祝建军95周年,广泛开展军地座谈、读书演讲、影视展播等双拥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参观各类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场所设施,强化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我省革命先烈、军队英模、双拥模范、“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事迹组织优秀模范代表参加相关庆祝活动,激励军民投身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火热实践,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团结奋进良好氛围。

二、服务部队备战打仗需求各地各部门要在“八一”期间,大力开展走访慰问、军民联谊等活动,主动了解驻部队战备训练和建设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办法帮助解决。全力支持部队跨区机动、联演联训、科研试验等任务,搞好交通出行、安全警戒、军粮供应等保障,协助做好军事设施保护、群众损失赔偿等工作,助力部队练兵备战。广泛开展行业拥军、社区拥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志愿拥军等活动不断提升拥军效能助力部队战斗力提升。常态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和专项慰问,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执行重大任务、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官兵,积极为部队办实事、做好事,激励官兵卫国戍边政治热情。

三、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部队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实际创新拓展新时代拥政爱民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推动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积极为驻地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就近就便为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排忧解难。持续巩固部队定点帮扶村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衔接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定点帮扶、义务巡诊等活动积极推进消费帮扶深化“八一爱民学校”、“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等援建行动,切实为民造福兴利。当前正值汛期,有关部队要密切关注汛情,充分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遇有情况迅即行动,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推动拥军优抚政策落实军地各级要认真抓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依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各地要集中办理一批随军家属落户、就业安置、子女转学入学等惠军事项,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驻军集中的市要组织开展随军未就业家属专场招聘,帮助解除官兵后顾之忧。深入开展“关爱革命功臣、关爱烈军属”活动,走访慰问老战士、老同志、老支前模范和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改进作风要求,做到安全顺利、俭朴节约、务求实效。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青海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青海省双拥办  

2022年7月19日   

附件:关于做好“八—”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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