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拿出了一揽子政策举措,其中多项政策惠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再次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为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作用提供了坚强保障。
此次出台的《措施》聚焦构建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高效、劳动关系和谐的青海就业新格局,将退役军人列为与高校毕业生等平行的第二类重点就业保障群体,单列一款明确9项优待政策,具体包括: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落实退役军人学历教育优待政策;采取“省级示范、市州主办、县级补充”方式,整合优质资源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按规定加大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力度;支持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村“两委”任教任职;加大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孵化服务支持;搭建东西部军创企业交易交流平台;落实金融优待和税费减免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到新兴行业就业、返乡创业。
《措施》印发以来,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备受鼓舞,围绕贯彻《措施》精神积极主动作为,省级首个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示范班次顺利开班,“青海退役军人e就业”信息平台注册使用量不断刷新,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推出多种退役军人金融优待产品,发放低息、贴息贷款1610.5万元,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在省委、省政府优惠政策感召下,就业信心实现倍增、就业热情持续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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