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青年参军报国,提高适龄青年服役的积极性,4月28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国防动员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提高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在2022年提标的基础上将义务兵(含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标准由每年12500元/人调整提高至15000元/人。我省已连续2年,以每年2500元的幅度提高义务兵(含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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