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双拥办: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于10月20日在北京举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与会代表,并合影留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会见并在表彰大会上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参加会见。为认真学习贯彻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在新起点上推进我省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传达大会精神。此次命名表彰大会,是在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双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军地各级要及时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自觉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意义,切实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实。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增强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推动双拥事业站上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双拥工作着力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服务练兵备战的鲜明导向,当好拥军强军的服务队,倾力支持部队建设、配合做好军事任务保障,帮助移防换防部队和新调整组建单位解决土地划拨使用等问题,想方设法帮助演训、驻训部队解决吃水、用电、洗澡、出行等难题;按照部队所需、官兵所盼、地方所能、民众所长,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随军家属就业“双助力”工程,加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力度,下大力解决驻青官兵“三后”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为军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驻青各部队在做好练兵备战的同时,要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扎实做好扶贫济困、助学兴教、医疗帮扶等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支持乡村振兴;参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继续完成好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安保警戒等急难险重任务,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造福兴利。军地各级要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搭建军民协同创新、军地资源共享、成果双向转化渠道,助力我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推动双拥工作改进创新。各级要紧贴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理清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增强双拥工作时代感和实效性。要紧跟军地改革步伐,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双拥领导和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区域协调、小组成员专题协商、工作情况通报机制,落实走访慰问、督导检查、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等制度,完善信息通报、定期走访等措施,促进工作规范运行、顺畅高效。要充分发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落实年度述职制度,积极发挥双拥工作职责。要强化双拥经费保障,积极推动军地合署办公制度,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力量建设,健全双拥服务体系。要广泛开展社区拥军、行业拥军,发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拥军优属活动,推动社会化拥军活动经常、丰富多彩。
四、持续掀起双拥工作新高潮。各地各部门要将此次表彰大会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理清创建思路,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提高创建质量和效益。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双拥模范事迹宣教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充分发挥双拥模范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要立足时代特色,通过举行新一届双拥模范城(县)挂牌、媒体专访等形式,搭建多种平台,创新方式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展播有质感有温度接地气的文化作品,讲好生动感人的青海双拥故事,动员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双拥、支持双拥,唱响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双拥主旋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完善督查抽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机制,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今后,省双拥办每年将抽查部分地区双拥创建工作,抽查结果作为下一届命名表彰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双拥办。
青海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联系人:张灏,联系方式:0971—610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