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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大举措助力疫情期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时间:2020年02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主动作为,积极会同省人社厅出台四大举措,全力以赴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一、开展多元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依托清华大学“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堂”等各类线上教育培训平台,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教育培训。积极协调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和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疫情防控期间向退役军人免费开放线上教育培训资源。

二、充分发挥各方力量,促进多种渠道就业

依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密切结合疫情影响和防控情况,掌握我省市场供求变动状况,为受疫情防控影响的退役军人提供信息,同时及时响应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第一时间将招聘信息推送至退役军人微信群。为最大程度避免人群集聚,推行“不见面”求职服务,利用“青海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青海人社通”APP、“青海人才市场网”、“就业扶贫直通车”、“青海人社通”公众号、“青海省12333”公众号等线上就业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创办实体招聘和退役军人就业提供线上渠道,扎实落实“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活动”任务。

三、拓展服务方式,夯实就业创业基础

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通过网上信箱、实时互动等方式,进一步摸清就业需求底数,了解疫情对退役军人创业造成的困难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支持、金融服务、物资保障、用工对接等服务工作,为复产复工提供必要帮助。同时,加强疫情防护宣传,教育引导求职、待业退役军人消除心理恐慌,待复产复工后积极就业。

四、加强工作协同,提升就业服务质效

做好工作形势研判,及时把握疫情防控期间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与人社部门的协同配合,精准落实就业供需对接、就业困难援助等政策措施,共同督促属地用工单位与退役军人劳动者保持劳动合同稳定,协助退役军人妥善处理因疫情导致的企业裁员、工资支付、带薪休假等劳动关系。同时,针对疫情稳定后可能产生的就业需求反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全年退役军人就业整体稳定。

主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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