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时间: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
2、设定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3、申请条件: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4、办理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登记簿》复印件、《残疾军人证》原件、军队相关部门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原件、《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原件、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本人申请、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办理机构: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6、办理时间: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日。
7、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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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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